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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重复缴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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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可以两地缴纳,出现两地缴纳的情况需办理合并业务。

一般而言,住房公积金不存在重复缴费情况,但是,因银行系统不通用等历史原因,公积金“一人多户”的现象并不少见。职工出现两个公积金账户,需办理账户合并业务,可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合户申请表(一式两份,也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申请表),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现所在单位公章办理账户合并业务。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一: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够再不同单位进行重复缴纳的,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缴纳。
第二:这个还是很直接的,建议你带上住房公积金卡到公积金中心问一下,如果真的重了,可以申请特殊处理退一份。具体步骤请参照3!
第三:对于公积金多缴或错缴,可以用提取方式进行更正,但是这必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供说明材料供审核批准,公积金管理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管理部人员方可按照提取的程序办理。
第四:如果是在同一个月2个公司都交了公积金,你可以让一个公司把你的住房公积金停掉,已经缴纳的就浪费了,这个还是比较忧桑的事情!
第五:也有人说是可以办理转移合并,但是这个操作不是很懂,具体的话也可以去相关的部门问一下,比问我们相对来说会专业一些!
第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缴存单位之间为内部转移。若个人客户号不一致,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客户号合并,再办理内部转移。市外的情况有点不一样,但是还是之前的建议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一下情况!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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