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占用市政道路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应按规定采用固定围挡封闭,高度需在2.5米以上。围墙形式力求美观,与周围环境协调,并必须进行保洁美化处理。
(二)同一位置占用市政道路工期在半年以下的,现场设置封闭式围挡。统一规范施工围挡,悬挂安全标语,在显眼的位置悬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公示牌》。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在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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