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障碍不能治愈,影响夫妻生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作为离婚理由。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由审理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一、已起诉离婚但一方不想离如何处理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想离的,可以收集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或者证明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认为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方离婚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一方离婚一方不签字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中,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
三、分居多久可以起诉判离?
分居半年后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判离的几率非常大。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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