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2.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3.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4.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
5.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构成要件是:(一)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二)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三)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四)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
1、租赁合同和协议;
2、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租赁登记材料;
3、租赁公有房屋的,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据;
4、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证据;
5、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接受房屋,擅自拆除房屋,擅自转租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证据;
6、出租房屋损坏或倒塌,出租人拒绝修复的证据;
7、其他相关证据。
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举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举证一般如下:1、房屋出卖人的所有权证和身份证;2、出卖共有房屋的,要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据。出卖、出租房的,要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据;3、买卖房屋合同书;4、当事人是法人的,要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别人代为诉讼的,要授权委托书;5、已交款或鉴定的,要交款的书面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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