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你的各项指标没有全部合格、你去检查的医院不正规,建议你去正规的医院重新检查一次法律依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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