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员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其不逃避司法机关的拘传和出庭的担保。保证金的存放与保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以保证其安全性。如果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责任方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被取保候审人员应当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其不逃避司法机关的拘传和出庭的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存放保管财物的人,应当按照约定、交易习惯、财产性质和当事人的要求妥善保管,不得挪用、滞留、拒绝交还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财产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交易习惯、财产性质和交易方式需要的,可以将财产托管给第三人。托管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托管财产,按照约定或者财产性质处理托管财产。
因此,保证金的存放与保管责任应当由托管人承担。如保证金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托管人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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