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压缩工资属于违法行为,而扣除工资也需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劳动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劳动报酬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的,应当按照劳动者要求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工资报酬。”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报酬:(一)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未依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三)拖欠工资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依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者未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二)非因劳动者原因未能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或者劳动安全防护措施,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三)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改变劳动合同内容的。”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未经员工同意擅自压缩工资是违法行为,扣除工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拖欠工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扣除工资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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