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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营业举报给什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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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无证经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就是市场监督管理局。

1、无照经营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审批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以及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2、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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