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保全后在开始进行保全之前撤销保全的,申请费用是不退还的。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五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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