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责任调解程序应该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监察机构三方参与。调解时如果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七)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受到工伤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的,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和劳动监察机构共同申报工伤认定;”
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对工伤事故的责任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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