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指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不会立案处理此类自诉案件,受害人需自行向提起刑事自诉。侵占罪的刑事处罚根据数额大小而定,起点数额标准为1万或5千,具体取决于司法解释和地方立案标准。行为对象的价值可根据重置价值或折旧价值确定。
法律分析
一、侵占罪会立案吗
属于自诉案件,机关不予处理,自己到诉讼解决。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因此实践中往往都是由受害人依法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的,因此一般向告诉的,此时往往不会立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怎么要求的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四、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结语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不会立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侵占罪的刑事处罚包括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可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一般为1万至5千。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机关侦查犯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条 侦查人员应当做好检材的保管和送检工作,并注明检材送检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检材在流转环节中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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