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也可以继续移送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对于人民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可以撤案。如果认为构成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但是,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实践中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退回机关的,机关会按撤诉处理。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