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严重程度分级,使用伪造、作废、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恶意透支都构成犯罪。数额较大者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20万元罚金;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者可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至50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特别严重情节者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至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拓展延伸
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制度及刑罚执行方式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欺诈、虚假陈述等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该信用卡进行非法交易或取得不当利益的犯罪行为。我国对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制度及刑罚执行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范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罚的具体确定需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在刑罚执行方面,我国采取了多种方式,包括监禁、罚款、缓刑、社区服务等。具体执行方式根据犯罪情节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而定。同时,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了监测和预防机制,以保护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总之,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制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在我国得到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众利益,对于从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责,并采取相应的刑罚措施。
结语
信用卡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对于以欺诈手段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进行非法交易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责。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刑罚范围从拘役到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在刑罚执行方面,我国采取多种方式,包括监禁、罚款、缓刑等,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众利益。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对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以确保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条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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