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收监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会先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会收到上述材料后一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同时会将的起诉书副本、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收到上述材料后会为罪犯办理收监。
3、罪犯收监后,会在5日内书面通知罪犯家属。监狱会对罪犯进行身体检查。如果具有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存在哪些情形可以监外执行?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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