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规避社保

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规避社保

来源:99网


法律分析:
这是可以的。将社保部分外包是不同公司关于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外包。而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只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缴纳,无论是不是在试用期。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社保是第三方缴纳,公司这样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想通过再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也不能规避法律风险。
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接受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费才是合法的。
劳动者辞职时,可能不好到社保局办理转移社保手续,而且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话,公司这样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想通过再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也不能规避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