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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户口随父随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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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上户口随父随母是没有区别的,孩子的户口随父母双方哪一方申报都可以。孩子出生后需要由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凭《出《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生医学证明》、由报出生登记。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需要满足一定的优先顺序:
1、其中一方是个人户,另一方是集体户,则只能上在个人户上;
2、双方都是集体户,但一方是单位集体户,一方是人才市场集体户,则只能上在单位集体户;
3、其它各种情形,可以随便上在任何一方的户口上。
境内出生,出生不满30天(超过30天但未满一周岁的,参照办理),尚未合法申报户口。
上户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上户口流程是由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带齐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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