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间借贷的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1、在民间借贷中,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并计算利息;
2、在民间借贷中,贷款人应特别注意不要出现复利计息形式,有的人在贷款合同到期后,未能按约定收回全部本金,将之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借给借款人,计算利息,这种做法俗称利润滚动,我国法律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
3、如果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必须说明偿还的款项或与贷款人协商,明确偿还的款项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偿还的款项按照先返还利息后返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本金先归还,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利息先归还,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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