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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构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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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或者是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执法人员的勤政性及权力行为的正当性。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二)造成人员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三)使一定区域内的居民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的;(四)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后果的情形。三、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一、环境污染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环境污染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过失。

二、电镀厂污染环境罪判几年

电镀厂污染环境罪一般量刑视情节为3年以下或者3-7年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3、必须造成了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环境监管失职罪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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