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父母有权将房产赠与外人吗,法律怎样规定

父母有权将房产赠与外人吗,法律怎样规定

来源:99网
第1种观点: 父母有权将房产赠与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有权将房产赠与给外人。一、房产证除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房产证除名应区分情况: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房产证除名。(一)子女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父母。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二)如果想要将父母的名字进行房产证除名,则可以采取析产的方式。二、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首先,双方需做出财产的约定;然后,带着约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带着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证书等相关的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二、房产证属于法定监护人的吗房产证不属于法定监护人的,属于产权登记人。产权登记人是拥有对房屋具有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的个人,是房屋所有权的拥有者。房屋所有权人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三、离婚时可以给孩子分配财产吗?离婚时可以给孩子分配财产。如果给孩子分配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夫妻双方同意才能有效。若一方不同意,则只能将属于自己的那份分配给孩子,而不能要求对方也将财产分配给孩子。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处分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对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种观点: 父母有权将房产赠与外人。财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需要对财产赠与进行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材料。房屋赠与必须经过公证。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或赠与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房地产的,也可以由房地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赠与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别人的书面意见。一、夫妻赠与房产过户的流程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就是赠与文件。2、办理公证。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进行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二、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的手续有哪些离婚房产过户给小孩需要的手续如下:(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父母是房产的所有人并已经取得房产证,父母有权将房产赠与外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