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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动迁的房子媳妇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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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婚后动迁房媳妇是否有份,视情况而定:1、若房屋动迁之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后动迁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就有份;2、若房屋动迁之前认定为个人财产,回迁房也属于个人财产,媳妇就没有份,但是需要给与媳妇一些补偿。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要看情况。拆迁安置房的归属,一般是原房产属于谁,就归谁,除非被拆房产所有者同意。如果房子是父母的,也要看是否指只赠与儿子,如果只赠与儿子,那么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就没有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3种观点: 回答:婚后动迁房媳妇是否有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拆迁来判断。婚后拆迁分得的房屋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拆迁后分得的房屋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拆迁分得的房屋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拆迁后分得的房屋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拆迁后分得的房屋仍然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形态转化,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还是要看相应的拆迁。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一般先由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才由人民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折价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由双方竞价取得。温馨提示:如果双方对婚后动迁房的权属分配存在较大的争议时,双方可以尽量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争取合法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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