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武汉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多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二、武汉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条件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享受。三、武汉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四、武汉求职创业补贴办理依据财政厅大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求职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戎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3.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第3种观点: 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6、返乡创业农民工;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1种观点: 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6、返乡创业农民工;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2种观点: 大学生创业补贴2021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1、申请材料经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盖章)后,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推荐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经审核后将审核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15天;3、公示期满无举报违规事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资金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4、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复核后,按规定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奖补者的银行帐户。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具体内容如下:(一)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二)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三)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一)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三)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1种观点: 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6、返乡创业农民工;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2种观点: 大学生创业补贴2021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1、申请材料经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盖章)后,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推荐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经审核后将审核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15天;3、公示期满无举报违规事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资金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4、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复核后,按规定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奖补者的银行帐户。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具体内容如下:(一)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二)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三)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一)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三)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1种观点: 武汉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一般是12月下旬。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具体的毕业生求职补贴在不同的学校会有所不同,发放的数目和时间也不相同。详细的可以向学校或者导员询问咨询,以求简便快捷。申请需要下列材料:1、《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加盖经营实体印章的,复印件1份,拟留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提交。如可通过系统查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供);3、申请人的《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加盖经营实体印章的复印件1份,拟留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提交。如可通过系统查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供);4、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经营实体印章的复印件1份,拟留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提交。如可通过系统查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供);5、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1份,拟留件(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快递提交)。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用于以下方面:(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2种观点: 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6、返乡创业农民工;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3种观点: 武汉大学生创业补贴2023如下:1、从事当年度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类发展项目;2、大学生在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3、在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申请流程:1、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补助金申请;2、由人事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3、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4、通过核准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5、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专项拨付资助资金。【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用于以下方面:(一)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对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三)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去产能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一)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三)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2种观点: 一、申请条件(一)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省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创业地申请,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其中,毕业学年是指自大学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含合伙经营。创业地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可延长至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时,应由就业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二、申请材料(一)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1、湖北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高校毕业生应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应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3、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复印件;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三、申领程序(一)申请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应持申请材料,向创业地(灵活就业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社区应对大学生创业情况(灵活就业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签署初审意见(灵活就业应出具证明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二)审核公示。季度终了后,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中要采取实地核查等手段,确保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对审核通过的,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拟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等,公示期最短为1周;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在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3种观点: 2021年湖北大学生就业补贴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就业补贴申请流程:1、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门申请。其中,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纳税地同级门申请,省属驻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及以下所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本地门申请;2、审核。人单位按季上报材料,各级门同步审核,上报审核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3、公示。在上报的同时,用人单位将申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毕业院校、引进时间、申领标准等,在本单位及所在车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及时上报审核单位;4、发放。于市人社局审核的生活补助,由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专门账户,再由市人社局直接按季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账号在站博后生活补助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就业补贴标准和时限: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1种观点: 1、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提升大学生创业技能,湖北省重点开发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并实行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项目论证、跟踪服务和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2、湖北各高校也纷纷开设创业选修或必修课程,传授创业知识,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技能。创业计划大赛、“百元创业大赛”、“商业模拟游戏”等各类比赛在湖北高校中频繁亮相,各高校通过创业实践课程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模拟演练。各高校还积极带领学生参加“挑战杯”等一系列省级和全国级别的创业设计大赛,在大赛中支持学生与各公司接洽,为学生各种创新发明寻出路、找商机。3、湖北省还制定了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优惠,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开绿灯”。该省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2万元左右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自愿到该省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地区及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各地市也纷纷出台优惠措施,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写创业项目计划书需要注意什么?1、项目概况:对项目做简单概述,让投资者清晰知道次计划书的目的。2、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的注册情况,历史情况,及启动计划。3、产品服务:描述项目的产品或服务的特殊性及目标客户。综上所述,湖北省重点开发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并实行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项目论证、跟踪服务和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第二十二条各级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第二十三条各级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第2种观点: 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6、返乡创业农民工;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一)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三)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一)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三)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2种观点: 大学生创业补贴2021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1、申请材料经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盖章)后,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推荐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经审核后将审核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15天;3、公示期满无举报违规事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资金申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4、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复核后,按规定将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奖补者的银行帐户。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二条 具体内容如下:(一)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二)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三)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
第3种观点: 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6、返乡创业农民工;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一)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三)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2种观点: 一、申请条件(一)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省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创业地申请,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其中,毕业学年是指自大学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含合伙经营。创业地是指工商注册所在地。(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可延长至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时,应由就业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二、申请材料(一)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1、湖北省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2、高校毕业生应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应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3、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复印件;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社区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三、申领程序(一)申请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应持申请材料,向创业地(灵活就业地)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社区应对大学生创业情况(灵活就业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签署初审意见(灵活就业应出具证明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上报当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二)审核公示。季度终了后,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审核中要采取实地核查等手段,确保申请资料真实完整。对审核通过的,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拟补助人员名单和金额等,公示期最短为1周;公示后无异议的,应在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6、返乡创业农民工;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1种观点: 1、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提升大学生创业技能,湖北省重点开发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并实行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项目论证、跟踪服务和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2、湖北各高校也纷纷开设创业选修或必修课程,传授创业知识,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技能。创业计划大赛、“百元创业大赛”、“商业模拟游戏”等各类比赛在湖北高校中频繁亮相,各高校通过创业实践课程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模拟演练。各高校还积极带领学生参加“挑战杯”等一系列省级和全国级别的创业设计大赛,在大赛中支持学生与各公司接洽,为学生各种创新发明寻出路、找商机。3、湖北省还制定了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优惠,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开绿灯”。该省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2万元左右的小额担保贷款。对自愿到该省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地区及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各地市也纷纷出台优惠措施,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写创业项目计划书需要注意什么?1、项目概况:对项目做简单概述,让投资者清晰知道次计划书的目的。2、公司简介:包括公司的注册情况,历史情况,及启动计划。3、产品服务:描述项目的产品或服务的特殊性及目标客户。综上所述,湖北省重点开发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并实行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咨询、项目论证、跟踪服务和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国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鼓励区域协作,统筹协调不同地区就业的均衡增长。国家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第二十二条各级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第二十三条各级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指导,提供咨询、就业培训和开业指导等服务。
第2种观点: 1、合乎条件的创业项目,最高可获得20万元无偿资助;2、申请财政贷款贴息,可获得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总额度最多10万元的年贴息;3、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担保贷款;对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新兴项目,根据企业规模可给予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4、在长沙自主创业,便能凭借三证一簿和工商登记证明到门办理落户手续;5、创业可享三年税费减免;6、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中心要建立大学生档案免费托管制度。大学生自主创业三年内申请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由纳税地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费用给予全额补贴;7、对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费用,并设立大学生绿色通道;创业遇到重大挫折的大学生,还可在长沙市享受到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一、不同行业的不同税务优惠: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二、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3、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4、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5、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统筹协调产业与就业。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在安排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流程如下:1、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补助金申请;2、由人事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3、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4、通过核准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5、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专项拨付资助资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1种观点: 办理大学生创业贷款,需要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即可;其中申请流程是,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2种观点: 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的,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一、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1式4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3份,拟留件;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原件3份,拟留件。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3份,拟留复印件。、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二、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6、返乡创业农民工;7、网络商户;8、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9、未在本人或合伙创办的经营实体以外的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大学生创业贷款,需要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即可;其中申请流程是,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1种观点: 求职创业补贴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本地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2、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六个月后提出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及经营地仅限本行政区划范围内;3、申请人必须是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人员带齐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县(区)门申请;2、门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3、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申报核拨;4、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综上所述,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和申领流程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门另行制定。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第2种观点: 一、武汉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办理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毕业季之前办理,具体时间各个学校会发放具体通知。二、武汉求职创业补贴的办理流程1、申请。2、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予以许可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3、决定,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力。三、武汉求职创业补贴办理的法律依据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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