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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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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广东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办理居住证件,父母需持有1年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和务工证明。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学前教育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和居住证等。办理外出就读证明需到户口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加盖公章。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相关表格、出租人和流动人口的身份证,以及租赁合同或证明。详细咨询居住地派出所。法律分析一、广东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公立小学入学条件: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二、所需的材料1、《户口本》首先保证孩子的户口是在谁的名下的,如果不是,一定要搞清楚其中的关系,如果实在不好说明则要带着《结婚证》。注:户口本是一切理的前提。2、如果你有购买的房子,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这一条请咨询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3、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你的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如XX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4、《学前教育毕业证》,幼儿园毕业的孩子都会有的。5、《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一定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补上哈。6、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以下书面《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单位的证明或租赁(用工)合同。具体可咨询你的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拓展延伸广东外来人口子女入学解读广东外来人口子女入学解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规定,外来人口子女在广东就读的条件包括:首先,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广东合法稳定居住,并持有有效的居住证明。其次,子女必须符合广东省户籍管理规定,或者父母在广东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此外,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就读学校的选择上,应尽量选择离家较近的学校。广东省致力于为外来人口子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鼓励各级教育部门积极落实相关,确保外来人口子女能够顺利接受教育,享受公平的学习环境。结语广东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严格,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父母须持有1年以上有效居住证及务工证明。所需材料包括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学前教育毕业证等。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旨在为其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广东省致力于确保其顺利接受教育、享受公平的学习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三条 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四条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和地方各级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统筹落实的。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根据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各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2种观点: 广州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条件及办理流程。申请人需具备正常学习能力,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相应年龄要求。积分方需是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在东莞市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入学需前往暂住地区教育局,根据就近原则分配学校,实现“应入尽入”。办理时间分集中办理和随时办理两种方式。所需材料包括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学生监护条件证明、原籍户口等。法律分析一、广州外来人口子女入学要什么条件(1)申请人(即随迁子女):1、具有正常学习能力;2、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和澳门户籍);3、符合相对应年龄: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申报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2)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2、在东莞市就业或经商;3、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4.、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应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并需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时必须正常参保并有1个月或以上缴费记录。)二、外来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怎么办办理入学到暂住地区教育局办理,小学入学一般到初教科,初中入学一般到中教科。各区教育局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所住社区对口学校进行分配,实现“应入尽入”。接收后凭入学通知单入学籍,与本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统一学籍。办理入学的时间,一般采取集中办理、随时办理两种方式。在每学期开学的前一个月集中办理,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当场下达入学通知书,安排相应学校接收;在学期中,随时办理,接受咨询。办理入学各区教育局要求的材料基本一致,一般包括家长或监护人本人在沈居住证明、在沈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出具的学生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籍户口、暂住地社区证明、原籍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新入学不需要)。结语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需满足条件:具备学习能力、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相应年龄要求。父母需是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就业或经商于东莞市,持有效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入学需前往当地教育局,按就近原则分配学校,实现全纳教育。办理时间灵活,需提供相关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五章受教育者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七章扶持与奖励第五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地人在广州上公办小学需要提交居住证、原籍户籍证明、合法居所证明、务工就业证明、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非广州户口入学有以下途径:途径一:性照顾入学。途径二:积分入学。途径三:通过“关系”交赞助费获得公立学位。途径四: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首先得买得起一套房)。途径五:联系民校获得学位。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一)义务教育;(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申请人(即随迁子女):1、具有正常学习能力;2、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和澳门户籍);3、符合相对应年龄: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申报当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2)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2、在东莞市就业或经商;3、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4.、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应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并需在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时必须正常参保并有1个月或以上缴费记录。)

第2种观点: 一、广州外来人口子女上学的途径(1)性照顾入学符合广州市性照顾学生条件或各区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2)小区配套学校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按照各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建议仍需要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3)积分入学(4)民办学校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二、广州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增城区(1)非广州市户籍在增城区居住(以申请人居住证地址为准)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海珠区(一)申请人须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二)申请人随迁子女须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积分制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且尚未入学。申请积分制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备注:“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是指:申请人提交的合法稳定居住材料地址在海珠区。“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在申请积分制入学时的用人单位为在海珠区注册的用人单位,且申请人仍在该服务单位工作。“在海珠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资料是通过在海珠区注册的用人单位缴纳,且申请人在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时仍通过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广州入学的途径中可以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申请入学,每个地区的积分入学的条件是不同的,在广州的海珠区的积分入学的条件包括,在海珠区具有合法并且稳定的就业等条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随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独生子女,子女是广州户口2.父母达到退休年龄。最好是有房产,或者落户是街道集体户。如果是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市场,就要看下户口对应机构那边是否愿意接收。法律依据:《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可办理性入户:(一)家庭团聚。符合相关条件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申请家庭团聚,随本市户籍人员入户本市;符合随军条件的配偶、子女可申请家庭团聚,随在本市服役的驻穗现役军人入户本市。(二)学生入户。本市大中专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录取的全日制普通学历教育非本市户籍学生,准予迁入学校的学生集体户。(三)安置入户。符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及有关规定的离退休干部及其随迁家属、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复员干部、易地安置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无军籍职工、驻穗优秀退役士兵、驻穗随军家属等安置,可申请入户。(四)收养入户。被收养人未成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并已办理收养登记,且已在收养登记地登记入户的,准予其随有本市户籍的收养人入户本市。(五)恢复户口。原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符合参军复退、结束学业、刑满释放等情形的,准予恢复本市户籍。(六)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本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七)国家、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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