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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三胎要什么条件是什么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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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全面二孩?全面“两孩”是指所有夫妻(含再婚夫妻),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已经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不符合《条例》有关特殊情形再生育的规定,不能再生育。二、“两孩”落地以后,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审批吗?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录“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官网”点击“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完成登记后,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到网约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免费领取,并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三、全面“两孩”开放以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什么情况下能生第三个?1、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符合《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的,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受理上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四、新规定取消了晚婚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对2016年1月22日省条例修正案出台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是否补休晚婚奖励假问题,根据法律可追溯性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给予补休。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共计158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四川生二胎有补助。四川省对合法生育第二胎的家庭提供生育补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这些补助。生育的历史演变:1、计划生育的提出:在20世纪70年代,为了控制人口增长,中国提出了计划生育;2、一胎化的实施:1980年代,中国开始实施更为严格的一胎化;3、二胎的放宽:2013年开始,中国逐步放宽二胎,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第二个孩子;4、全面二孩的实行:2016年,中国实行全面二孩,允许所有夫妇生育两个孩子;5、三孩的推出:2021年,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国宣布实施三孩,鼓励家庭生育三个孩子。综上所述,四川省为合法生育第二胎的家庭提供了一系列生育补助,包括医疗费用定额结算、异地分娩费用报销、一、二级医院分娩额外补贴以及按产假天数计算的生育津贴,以减轻家庭负担并鼓励合法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3种观点: 该计划生育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通过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并提倡晚婚、晚育。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医学上无法治疗或治疗后影响婚配、独生子女或烈士的独生子女等。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经过依法登记结婚,并且没有生育过,就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夫妻中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七条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十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依照本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且医学上允许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第二十九条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迁入前已取得当地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并已怀孕的,应当允许其生育。拓展延伸成都是中国四川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城市。近年来,随着国家的调整,成都的生育也在不断变化。目前,成都二孩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成都市卫计委发布的《成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成都二孩的条件为:1. 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2. 符合成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包括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妇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夫妇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或夫妇双方均为城镇居民;3. 符合成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需要注意的是,二孩并非所有夫妻都可以享受,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成都市卫计委也将不断优化完善生育,为夫妻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第1种观点: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允许11种夫妻申请生育二胎,其中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等。此外,成都地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不再需要准生证即可生二胎。法律分析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这些条件包括:1. 如果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2. 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3. 如果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4.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可以申请生育二胎。5.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6.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7. 如果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8.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9. 如果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0. 如果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1. 如果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结语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条件包括: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的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此,成都地区生二胎无需再申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法律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

第3种观点: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允许11种夫妻申请生育二胎,其中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等。此外,成都地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不再需要准生证即可生二胎。法律分析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这些条件包括:1. 如果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2. 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3. 如果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4.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可以申请生育二胎。5.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6.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7. 如果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8.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9. 如果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0. 如果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1. 如果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结语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条件包括: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的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此,成都地区生二胎无需再申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

第1种观点: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允许11种夫妻申请生育二胎,其中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等。此外,成都地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不再需要准生证即可生二胎。法律分析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这些条件包括:1. 如果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2. 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3. 如果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4.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可以申请生育二胎。5.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6.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7. 如果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8.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9. 如果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0. 如果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1. 如果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结语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条件包括: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的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此,成都地区生二胎无需再申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2种观点: 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2、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1)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2)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一、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二、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第3种观点: 一、成都生二胎要什么条件根据现行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我省有11类夫妻可申请生育二胎,分别为:(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9)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11)婚后患不育症,依《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全面二孩?全面“两孩”是指所有夫妻(含再婚夫妻),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已经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不符合《条例》有关特殊情形再生育的规定,不能再生育。二、“两孩”落地以后,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审批吗?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录“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官网”点击“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完成登记后,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到网约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免费领取,并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三、全面“两孩”开放以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什么情况下能生第三个?1、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符合《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的,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受理上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四、新规定取消了晚婚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对2016年1月22日省条例修正案出台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是否补休晚婚奖励假问题,根据法律可追溯性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给予补休。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共计158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四川生二胎有补助。四川省对合法生育第二胎的家庭提供生育补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这些补助。生育的历史演变:1、计划生育的提出:在20世纪70年代,为了控制人口增长,中国提出了计划生育;2、一胎化的实施:1980年代,中国开始实施更为严格的一胎化;3、二胎的放宽:2013年开始,中国逐步放宽二胎,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第二个孩子;4、全面二孩的实行:2016年,中国实行全面二孩,允许所有夫妇生育两个孩子;5、三孩的推出:2021年,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国宣布实施三孩,鼓励家庭生育三个孩子。综上所述,四川省为合法生育第二胎的家庭提供了一系列生育补助,包括医疗费用定额结算、异地分娩费用报销、一、二级医院分娩额外补贴以及按产假天数计算的生育津贴,以减轻家庭负担并鼓励合法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3种观点: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允许11种夫妻申请生育二胎,其中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等。此外,成都地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不再需要准生证即可生二胎。法律分析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这些条件包括:1. 如果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2. 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3. 如果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4.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可以申请生育二胎。5.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6.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7. 如果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8.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9. 如果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0. 如果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1. 如果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结语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条件包括: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的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此,成都地区生二胎无需再申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1种观点: 一、成都生二胎要什么条件根据现行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我省有11类夫妻可申请生育二胎,分别为:(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9)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11)婚后患不育症,依《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第2种观点: 一、成都生二胎要什么条件根据现行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我省有11类夫妻可申请生育二胎,分别为:(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9)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11)婚后患不育症,依《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第3种观点: 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2、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1)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2)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一、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二、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第1种观点: 一、成都生二胎要什么条件根据现行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我省有11类夫妻可申请生育二胎,分别为:(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3)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4)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5)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6)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7)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8)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9)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10)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11)婚后患不育症,依《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

第2种观点: 1、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2、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1)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2)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符合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一、二胎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二、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第3种观点: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允许11种夫妻申请生育二胎,其中包括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等。此外,成都地区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不再需要准生证即可生二胎。法律分析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前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这些条件包括:1. 如果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2. 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3. 如果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4.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可以申请生育二胎。5.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6.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7. 如果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8. 如果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9. 如果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0. 如果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可以申请生育二胎。11. 如果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二、成都生二胎要准生证吗两孩生育新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二胎准生证。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二胎准生证。结语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地区有11种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条件包括:第一个子女因病残无法成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独生子女与独生女结婚的;农村人口中男性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中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婚后患不育症,依据《民法典》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另外,两类情况之一的夫妇也可申请再生育一子女: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的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因此,成都地区生二胎无需再申领准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全面二孩?全面“两孩”是指所有夫妻(含再婚夫妻),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已经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不符合《条例》有关特殊情形再生育的规定,不能再生育。二、“两孩”落地以后,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审批吗?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录“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官网”点击“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完成登记后,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到网约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免费领取,并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三、全面“两孩”开放以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什么情况下能生第三个?1、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符合《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的,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受理上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四、新规定取消了晚婚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对2016年1月22日省条例修正案出台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是否补休晚婚奖励假问题,根据法律可追溯性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给予补休。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共计158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四川生二胎有补助。四川省对合法生育第二胎的家庭提供生育补助。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报销;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这些补助。生育的历史演变:1、计划生育的提出:在20世纪70年代,为了控制人口增长,中国提出了计划生育;2、一胎化的实施:1980年代,中国开始实施更为严格的一胎化;3、二胎的放宽:2013年开始,中国逐步放宽二胎,允许符合条件的夫妇生育第二个孩子;4、全面二孩的实行:2016年,中国实行全面二孩,允许所有夫妇生育两个孩子;5、三孩的推出:2021年,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国宣布实施三孩,鼓励家庭生育三个孩子。综上所述,四川省为合法生育第二胎的家庭提供了一系列生育补助,包括医疗费用定额结算、异地分娩费用报销、一、二级医院分娩额外补贴以及按产假天数计算的生育津贴,以减轻家庭负担并鼓励合法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3种观点: 该计划生育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通过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并提倡晚婚、晚育。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医学上无法治疗或治疗后影响婚配、独生子女或烈士的独生子女等。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经过依法登记结婚,并且没有生育过,就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夫妻中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七条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十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依照本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且医学上允许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第二十九条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迁入前已取得当地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并已怀孕的,应当允许其生育。结语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女方为农村居民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第二十规定了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1种观点: 一、什么是全面二孩?全面“两孩”是指所有夫妻(含再婚夫妻),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已经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不符合《条例》有关特殊情形再生育的规定,不能再生育。二、“两孩”落地以后,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审批吗?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夫妻可在怀孕前,凭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录“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官网”点击“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完成登记后,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到网约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免费领取,并提供相关咨询、保健服务。三、全面“两孩”开放以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什么情况下能生第三个?1、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2、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符合《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的,由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受理上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四、新规定取消了晚婚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具体是怎么调整的呢?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明确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奖励假的有关条款。对2016年1月22日省条例修正案出台前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妇是否补休晚婚奖励假问题,根据法律可追溯性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给予补休。不管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可以享受延长60天(共计158天),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新的生育奖励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二胎补助分为两种: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①一次性营养补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如果是难产、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②一次性补贴: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二胎和一胎享受一样待遇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二胎产假的天数是98天。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二胎还有其他的一些补贴奖励: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一般规定是:孕期员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二者选其一,就高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x规定假期天数。2、和地方补助新的计划生育补助调整了符合条件的家庭范围,对于满足条件的二胎家庭,和地方会给予一定的补助。为什么会鼓励二胎甚至多胎:目前中国的老龄化现象已经到达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且现在的生活压力增多,人们普遍不愿意生二胎,先生的人口越来越多,中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也会降低。随之而来的就是人口红利消失,更多的青壮劳力供不上社会所发展的脚步。从而会导致社会的发展停滞,所以会鼓励二胎,多胎来为社会提供更新的动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3种观点: 该计划生育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通过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并提倡晚婚、晚育。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医学上无法治疗或治疗后影响婚配、独生子女或烈士的独生子女等。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经过依法登记结婚,并且没有生育过,就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夫妻中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七条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十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依照本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且医学上允许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第二十九条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迁入前已取得当地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并已怀孕的,应当允许其生育。拓展延伸我国计划生育自70年代开始实行以来,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我国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基本国策,要求夫妇晚婚晚育,生育子女不超过两个,提倡优生优育。然而,一些违反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例如,一些夫妻违反规定生育了第三个孩子,或者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晚婚晚育等。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进行处罚和遏制。然而,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个人或家庭,仍然存在一些处罚措施不够严格的问题。例如,对于超生三胎以上的家庭,虽然罚款等处罚措施已经实施多年,但相对于其对国家和家庭所造成的影响,罚款的额度仍然较低。此外,一些偏远地区对计划生育的宣传和教育不足,导致一些家庭仍然存在违反的情况。因此,对于计划生育,我们需要继续加强宣传和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认识到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同时,对于违反的家庭,应该加大对处罚措施的力度,使其更加严格和有力。此外,还应该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语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女方为农村居民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第二十规定了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第1种观点: 该计划生育旨在控制人口数量,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并提倡晚婚、晚育。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医学上无法治疗或治疗后影响婚配、独生子女或烈士的独生子女等。此外,还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或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经过依法登记结婚,并且没有生育过,就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夫妻中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七条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十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依照本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且医学上允许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第二十九条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迁入前已取得当地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并已怀孕的,应当允许其生育。拓展延伸成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农村居民的二孩条件为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或者一方为农村居民另一方为非农村居民。同时,女方年龄满22周岁,男方年龄满25周岁。这一是为了逐步调整完善成都市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需要逐步完善和调整。结语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女方为农村居民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第二十规定了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当地有生育补助的规定,你可直接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如果当地没有这个规定,那么也就没有这个补助的。因为国家和省市是没有这样规定的。法律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六条 地方各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省、市建立健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在经费上予以激励的机制;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扶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奖励专项经费和社会抚养费。

第3种观点: 该计划生育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通过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或两个孩子,并提倡晚婚、晚育。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医学上无法治疗或治疗后影响婚配、独生子女或烈士的独生子女等。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但需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法律分析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经过依法登记结婚,并且没有生育过,就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在女方达到二十四周岁后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但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婚后即可提出申请。夫妻中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的,可以经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婚育证明,向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办理审批手续。第二十七条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在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生育证前,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十日;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依照本条例规定不应当生育而妊娠且医学上允许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第二十九条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迁入前已取得当地县(市、区)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并已怀孕的,应当允许其生育。拓展延伸根据我国目前的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2023年,成都将放宽独生子女家庭二孩,允许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这项的目的是逐步调整完善现行的生育,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生第二个孩子。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生第二个孩子时,独生子女家庭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独生子女证等。此外,独生子女家庭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计划生育,确保的落实。总体来说,2023年成都放宽独生子女家庭二孩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有利于满足部分家庭的需求,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结语根据我国计划生育,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提倡晚婚晚育,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女方为农村居民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符合条件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特殊情形,第二十五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城市事处提出生育申请,第二十七条规定了乡(镇)或者城市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第二十规定了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外省迁入本省的公民可以生育一个孩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胎准生证需要的证件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同时还需要村委会盖章的生育申请表。目前已经取消了准生证制度,当事人需要生二胎的,可自行安排生育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外多孩生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胎全面放开,生二胎不要准生证。只要生育子女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登记,就可以合法生育二孩。因为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3种观点: 根据成都生育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乡/镇、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凭证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成都准生证办理流程1、领表—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社区、单位及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办理申请表》(各市州申请表名称可能不一致,以下简称申请表)。2、填表并提供婚育状况证明首先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其次由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对应的栏目(各市州申请表中“婚育状况”栏目的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中就本人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女方为本地,男方非本地,婚育情况证明需加盖男方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公章;男方为本地,女方非本地,需提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在女方婚育状况说明栏加注“委托男方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字样,并加盖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公章;户籍在本省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户籍在本省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申请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意见;单独出具婚育证明的,无需在《申请表》中再签署。3、提交材料:将所有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特殊材料)及申请表提交至办理地点申请登记。4、审核发证:申请受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时颁发《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生育服务证》,给出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

第1种观点: 一、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第十四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第十五条在四川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以及夫妻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外国公民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二、2019四川第三胎怎么罚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第三十五条收养他人子女期满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的,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

第2种观点: 四川三胎生育,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女职工生育三胎的产假有128天以上。普通生育假98天,生育多三胞胎的,增加产假30天(如遇难产,再增加15天。县级以上地方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一、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三孩,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1.国家三孩奖励一:奖励优惠对全面两孩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2.国家三孩奖励二:完善生育制度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3.国家三孩奖励三:帮扶保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4.国家三孩奖励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这两年也有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此外,女性孕检、养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创造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二、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材料: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3.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3种观点: 一、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第十四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第十五条在四川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以及夫妻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外国公民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二、2019四川第三胎怎么罚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第三十五条收养他人子女期满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的,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

第1种观点: 一、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第十四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第十五条在四川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以及夫妻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外国公民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二、2019四川第三胎怎么罚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第三十五条收养他人子女期满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的,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

第2种观点: 四川三胎生育,女方生育假六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女职工生育三胎的产假有128天以上。普通生育假98天,生育多三胞胎的,增加产假30天(如遇难产,再增加15天。县级以上地方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一、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三孩,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1.国家三孩奖励一:奖励优惠对全面两孩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2.国家三孩奖励二:完善生育制度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3.国家三孩奖励三:帮扶保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4.国家三孩奖励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这两年也有专家建议:用人单位可参考残疾人就业,即“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此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性,消除女性就业歧视。此外,女性孕检、养育孩子过程中,用人单位也应提供适合女性的弹性工作上班,全社会共同创造鼓励生育的支持措施。二、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材料:1.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2.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3.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3种观点: 一、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已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有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二)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第十四条少数民族也应当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第十五条在四川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以及夫妻一方为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外国公民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必须由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组织进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其他任何单位、个人出具的鉴定不能作为依据。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由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事处受理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逾期视为批准。二、2019四川第三胎怎么罚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夫妻超过法律、法规规定数量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对双方当事人分别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按照双方当事人各自子女数分别累计计算,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计征基数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第三十五条收养他人子女期满六个月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又没有正当理由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证生育的,依照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事处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书面决定。第三十七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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