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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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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自毕业学年起 5 年以内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 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可申请 8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学年”是指自毕业前一年的 7 月 1 日至毕业当年的 6 月 30日;创业者须在毕业学年起 5 年内提出申请。)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 1年内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营笔数达到300 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 8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二)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 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三)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民工等人员返回原户籍所在区(含功能区)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 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申请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享受的通知》 一、精简证明材料。《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号)所规定申请各项就业补助资金支出项目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统一调整为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申请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根据资金的具体用途分别遵循以下要求:1.五类人员及《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下同)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下同)等。2.职业培训机构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子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国办发24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人员代为申请职业培训补贴的,还应提供初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申请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生活费补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不再提供,调整为部门协查。

第2种观点: 武汉有人才补贴。武汉人才补贴:1、高层次人才引进:针对高层次人才,武汉市提供一系列优惠,包括落户便利化、住房补贴、生活津贴、子女教育优惠等;2、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对于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武汉市提供创业项目资金支持、创业场地补贴、创业贷款优惠等措施;3、学术人才引进:针对具有优秀学术背景的人才,武汉市提供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科研成果奖励、科研团队支持等支持;4、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对于具有特定专业技术背景的人才,武汉市提供职称评定加分、技能培训补贴、技术成果转化奖励等支持;5、人才服务保障:为了更好地服务引进人才,武汉市设立了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各类服务,包括人才登记、人才评价、人才培训等。人才补贴的申领条件:1、学历条件:通常,人才补贴会对申请人的学历有要求,如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学历等;2、专业背景:某些人才补贴可能对特定领域或专业的人才有要求,如技术专业、工程专业、医学专业等;3、 工作经验:有些人才补贴可能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如在特定领域或行业拥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4、 创新创业条件:对于创新创业类人才补贴,可能要求申请人具备创业意愿、创业计划和创新能力等;5、 人才引进条件:对于人才引进类补贴,可能要求申请人来自外地或外籍人才,以及满足特定的引进条件;6、 评定认定:有些人才补贴需要通过相关的评定认定程序,如专家评审、资格审核等。综上所述,是中国湖北省的省会城市,为了吸引高层次人才,武汉市实施了一系列人才引进落户,具体的人才引进落户可能会根据不同人才类型、行业领域和调整而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武汉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初次通过社会化考试并在武汉地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在12个月内提出申请,可按规定享受鉴定补贴。鉴定补贴标准,按申请人参加职业能力鉴定考试规定缴费金额据实补贴(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标准为80元—440元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1种观点: 武汉有大学生就业补贴的。根据相关规定,武汉大学生就业补贴如下:1、租房和生活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2、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省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4、场地租金补贴,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武汉大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条件如下: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社会孤儿;3、烈属;4、残疾人;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企业就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1、在武汉市企业就业,经市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2、与就业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五险),且本人上年度年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人员平均工资的;3、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4、租房补贴只限申请一次,不得重复申请。法律依据《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第二条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坚持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设立人才公寓建设基金,制定优惠支持,加大人才公寓用地供应,采取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支持用人单位筹建等方式,每年建设和筹集5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才公寓,5年内达到满足20万人租住需求的人才公寓总规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汉创业就业且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均可申请人才公寓,最长可租用至毕业3年期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新城区(含汉南区)创业就业,可不受购房在本区购买首套住房。建立“人才住房券”制度,根据吸纳大学生就业数量、缴纳税收等情况,由以奖励形式发放“人才住房券”,用于企业人才和大学生购、租住房。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一)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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