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广州夫妻投靠入户

广州夫妻投靠入户

来源:99网
第1种观点: 只要夫妻一方为上海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可申请办理配偶投靠迁移户口。根据上海市徐江区网站资料,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申请条件: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配偶投靠办理材料:1、《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供或从门户网站下载)2、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房屋有效权证”主要是指以下凭证(只需提供一种)(1)《上海市房地产权证》;(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凭证》;(3)《房屋所有权证》;(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房屋凭证,如《宅基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明确产权归属的判决书等)3、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申请人系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书面意见5、入户地房地产权利人、承租人、农业户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居民户口簿》的,还应提供申请人户籍地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迁沪落户的,还需附审批落户档案)6、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7、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是指:1、夫妻双方的《结婚证》;2、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书》;3、离异再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丧偶再婚的还应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销户口的户籍证明)8、随迁子女的出生凭证9、申请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凭证10、申请人在户籍地的无业凭证或退休凭证(申请人系农业户口人员的除外)一、入户条件符合下列广州户口配偶随迁条件之一,且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此类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职能部门,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一)配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且夫妻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二)配偶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可追溯到1998年),且夫妻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三)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技师资格,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四)配偶领有市残联核发的《广州市残疾证》(指一、二级残疾证)或区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五)夫妻双方中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的。(六)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另一方年龄超过30周岁,结婚年限满1年的。(七)外地农业户口人员与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结婚,申请来市投靠配偶入农业户口的。(八)对不符合本条第(一)至第(七)款条件的其他投靠配偶人员,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6年的。(九)丈夫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本人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原丈夫的父母或仍居住在原丈夫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且其达到本条第(八)款规定的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年限的,可申请入户。(十)上述(一)到(九)项中,属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其解决入户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广州市户籍:1、配偶有广州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2、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的现役军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3、 夫妻一方为博士、博士后或经我市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积分入户: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持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二、学历入户:1.本科学历入户(统招本科):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需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广州连续满6个月社保。2.研究生入户: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现单位有参保记录。3.博士入户: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现单位有参保记录。三、应届生入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本市户籍:(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二)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四、职称入户:高级工35周岁以下、技师4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入户(均要求目录内工种),广州社保满6个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入户,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要求目录内工种);广州社保满6个月,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要求目录内工种),广州社保满一个月。法律依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 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环卫、公交、教育、基层医疗、养老、残疾人照料等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准入基本条件和补充入户条件的,可申请入户。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纳入年度人口计划统筹安排。申请入户的准入基本条件:(一)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在用人单位工作满 3 年以上;(二)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补充入户条件应包括人员遴选原则、具体标准和人员选取程序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等拟定,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下达的入户指标数,做好规定领域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拟入户人员的推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按引进人才申办程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市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指标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第九条 在本市就业(创业),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三)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四)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六)由于企业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口迁入我市,经省、市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七)具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或专长人才,或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包括:

第3种观点: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行的广州夫妻投靠入户为《广州市性入户管理办法》。明确了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法律依据:《广州市性入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 申请性迁入本市人员,应符合本办法所明确的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行的广州夫妻投靠入户为《广州市性入户管理办法》。明确了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法律依据:《广州市性入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 申请性迁入本市人员,应符合本办法所明确的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现行的广州夫妻投靠入户为《广州市性入户管理办法》。明确了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法律依据】:《广州市性入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 申请性迁入本市人员,应符合本办法所明确的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

第1种观点: 为规范好父母投靠子女户口随迁,对户口迁移及子女随迁制定了相关规定。处理户口迁移的原则:从农村迁往市、镇(含矿区、林区等,下同),由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从其它市迁往北京、上海、天津三市的,要严加控制。从镇迁往市,从小市迁往大市,从一般农村迁往市郊、镇郊农村或国营农场、蔬菜队、经济作物区的,应适当控制。从市、镇迁往农村,从市迁往镇,从大市迁往小市的,以及同等市之间、镇之间、农村之间的迁移,理由正当的,应准予落户。一、受理条件: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二、审批程序: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广州市户籍: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三)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离休干部。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现行的广州夫妻投靠入户为《广州市性入户管理办法》。明确了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法律依据】:《广州市性入户管理办法》 第二条 申请性迁入本市人员,应符合本办法所明确的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的相关基本条件。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