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开车辆报废厂手续第十条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二)有符合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存储场地、拆解场地以及拆解设备;(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四)有相应的报废机动车拆解专业技术人员;(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废弃物存储设施和处理方案。设立回收拆解企业,还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第十一条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资格认定书》后,应当依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人持《资格认定书》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二、所需材料(一)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二)申请报告。(三)股东会决议,应载明拟设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等内容。(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机关出具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五)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包括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制度、报废汽车回收制度、报废汽车拆解制度、报废汽车拆解废金属销售制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可用零件销售及管理制度)等。(八)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并提供经营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九)主要拆解设备清单(附购买或租赁证明)。(十)消防设施清单,应由县级以上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十一)当地门、工商部门出具的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十二)当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证明原件。(十三)当地门提供本地汽车拥有量,年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不少于500辆的证明原件。(十四)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应提供从业人员情况,包括岗前培训及专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十五)管理现代化设备设施。用于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记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以及拆解后零部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自动化办公、实时监控录像等设备设施。(十六)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场地要求(具体详见审批表)。
第3种观点: 一、机动车报废去哪里1、机动车报废的办理地点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一般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机动车使用年限及行驶里程参考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机动车驾驶人必须遵守什么规定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2、不准出借涂改或伪造的驾驶证;3、不要把车给没有驾照的人开;4、不准驾驶不符合驾驶证的车辆;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6、喝酒后不准开车;7、不允许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械故障的车辆;8、不要驾驶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9、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允许驾驶车辆;10、驾驶和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帽;11、车门和行李箱未关闭时,不允许驾驶。12、不允许穿拖鞋开车;13、驾驶车辆时不允许吸烟、饮食、聊天或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车辆通过人行横道时,交通信号解除时,行人必须停车或者减速;当有信号交叉口时,应注意避开行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理车辆报废手续:1、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私家车携带车主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所有人签署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服务窗口办理填写报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先把机动车违章和事故先处理完毕。2、把汽车送到回收公司指定仓库,经查验机动车无误后,即可办理残值结算。3、3-5个工作日后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4、如果有财政补贴或其他事项需办理,回收公司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法律依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第十条 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向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第十一条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样式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第2种观点: 一、车辆报废怎么处理1、车辆报废的处理具体如下;(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2)登记受理岗申请;(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二、车辆报废的标准是什么1、私家车包括5座车和7座SUV车型,非营运小微车无使用年限,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报废,超过15年,行驶里程不足60万公里的,车辆每年需要检验两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2、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8年,到时候就要强制报废;3、国产皮卡强制报废15年;4、中型出租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使用寿命到了,就强制报废;5、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时间到了,就要强制报废;6、半挂车牵引车的使用寿命为15年。时间到了,就要强制报废;7、微型卡车的使用寿命为12年。时间到了,就被迫报废。
第3种观点: 一、车辆报废到哪里办理1、车辆报废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二、车辆报废怎么处理1、申请报废的汽车车主领填表格;2、登记受理岗申请;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5、车主持变更表、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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