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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家庭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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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因为家庭纠纷而造成的伤害,不能算作工伤,所以不能要求工伤赔偿。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司机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司机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职业病;(五)外出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工伤 ,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二、工伤和评残是一回事吗工伤认定和工伤评定伤残等级不是一回事,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三、上班在单位门囗摔伤算不算工伤算工伤,符合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即使不算工伤也可以提出一般的赔偿。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法律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属于劳动纠纷,因为工伤赔偿纠纷是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财产纠纷。因此,工伤赔偿纠纷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不可以直接起诉到。从更为广义的角度来说,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在劳动仲裁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3种观点: 由于家庭纠纷而造成的伤害,不能算作是工伤,自然也就谈不上工伤赔偿了。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含义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含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劳动者本人可以得到物质帮助;工人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嘱可以得到物质帮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或者其遗属在工作中或者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和死亡,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二、怎样准确认定工伤,哪些情况属于工伤事故一、怎样认定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视同工伤。二、哪些情况属于工伤事故工伤事故要件工伤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和个人雇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1、工伤事故是发生在各类企业(包括私人雇工)中的事故。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参照工伤事故条例另行规定。2、工伤事故是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遭受人身伤亡的事故,而不是财产遭受损害的事故。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实施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3、工伤事故是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事故。4、工伤事故是在企业与受害职工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三、工伤鉴定需要医院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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