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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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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山东的医保卡可以在异地使用。社保卡办理流程具体如下:1、将材料交至户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具体有:(1)个人申办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须持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提供申领人员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填写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2)申请人系外来从业人员的,还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3)提供个人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或到指定地点采集人像;(4)申请人填写、阅读、核对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书,并签字确认;(5)申请人按规定须缴纳制卡工本费。2、工作人员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缴费单据;3、根据缴费单据上的银行信息按月缴纳保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医保卡可以异地使用。异地就医的人员要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异地就医的登记、审批及备案的手续。在机构审批备案之后,异地就医人员应该遵循就近就医的原则,进行定点医疗。通常可以选择居住地一到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期限是每年可以定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社区医保卡般不可以跨地区使用。对于医保卡的异地使用很多情况下是需要提前向当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的,但是在医保卡的使用上,还是存在地域差距的。1、另外如果已经退休的,身边子女在北京定居的,回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就可以在两家定点医院就医, 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2、特殊情况下,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办法的具体规定进行费用报销。般在急诊的情况下,允许就近诊治。治疗后,凭治疗医院出具的有效凭证回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3、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xx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社区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保,也就是针对城镇户口中没有办法参加职工医保(普通医保)的人群,交的费用比较少,报销比例和总报销额度也没有职工医保高。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诊主治医师诊断需住院治疗且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居民医保专用病历、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等诊断依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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