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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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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数5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 四级医疗事故 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处理,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3种观点: 需要,医务人员医疗过失致死根据具体的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医疗过失性质严重,应承担刑事责任。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即便治疗结果不理想,甚至有不幸发生,医方也无过错,不应对该后果承担责任。一、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步骤是什么?(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2、参加调查人员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3、对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查证核实后,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二)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医疗事故进行审核并逐级报告1、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向其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时限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①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②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2、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3、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上报至卫生行政部门,其内容如下:①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事故发生的情况,如医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和人民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事故情况,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等;②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对伤害,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对死亡的结果,其主观上具有过失且只有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伤害行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如暴力伤害、使人染病等。而过失致人死亡,不具有伤害行为,一般是违反操作规程、交通法规等。二、罪过行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伤害故意,对伤害结果(轻伤、重伤)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致人死亡是其结果加重情节,而过失致人死亡没有伤害故意。三、责任年龄。年满14周岁的人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6周岁的人对过失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它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结果却出乎意料的造成了死亡,即对伤害,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对死亡的结果,其主观上具有过失且只有过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1种观点: 患者有损害,因以下情形造成的,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一、在法律上医疗事故是怎么概念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出现医疗纠纷如何办出现医疗纠纷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行政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其近亲属下列事项;1、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2、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3、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三、医生隐瞒医疗事故算是违法吗?医生隐瞒医疗事故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的义务。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也有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的义务。因此医务人员不能隐瞒医疗事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原告不负举证责任,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此处的所谓“过错推定”,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损害,但无直接证据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时,医疗机构只要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就应当承担医疗过错责任的一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不同,两者存在很大差别。首先加害人不同,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第二,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还有就是两者加害人主观过错的表现形态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第六十一条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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