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公婆欠下巨债该由债务人自己还,子女没有代替父母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但在以下情况,子女应当代替父母偿还债务:1、子女接受了父母的赠与,造成父母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2、子女从父母那里继承了遗产,要在接受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的子女清偿父母欠下的债务。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的民事主体。在父亲去世后,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子女就有义务返还债务了。如果子女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那么子女就没有义务给父亲偿还债务。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6、其他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婆欠债,作为儿子儿媳没有法定责任偿还。但是房产是公婆的房子,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公婆的债权人完全可以强制执行你们住的房子,本律师建议尽快办理产权过户。具体可委托本律师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