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青岛公积金能在济南买房子。在全省范围内,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对购房所在地设置。也就是说,无论在山东省内哪个城市购买首套房、二套房,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由于每个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有所不同,因此需要先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和要求。此外,还需要满足购房的条件和,如购房资格、购房数量、购房等。全额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流程:1、办理购房合同:购房者首先需要与房屋卖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全额购房的事项;2、准备材料:购房者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基本信息、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购房者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在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直接将提取金额划入购房者的指定银行账户;4、银行办理贷款:购房者需要根据购房合同规定的金额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进行首付款的支付;5、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需要在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正式过户至购房者名下。综上所述,具体操作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当地规定和操作流程。【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提取,在购房后凭借房产证原件或者购房合同加(契税完税凭证),委托单位经办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 五、简化业务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增加网点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向网点工作人员倾斜。要充分利用受托银行业务网点优势,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