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事实和法律事件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法律事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社会事件有政变,示威,战争等,自然事件有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2、定义不同;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一般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一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3种观点: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如下:1、必备要素不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依据不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3、要求能力不同。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4、发生效力不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5、取得方式不同。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6、法律要求不同。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7、能力要求不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五条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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