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青岛市第二套房贷款利率规定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并且贷款首付款金额要超过60%。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第3种观点: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60%调整为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中国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基础上,结合本法律分析许多人对于“二套房”这个名词都不会感到陌生。那么,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是否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呢?对于一些购房者来说,他们可能会存在一些疑虑。感谢访问《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及条件》,如下是往年的相关资讯,暂定继续沿用这份说明。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9月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青岛于2018年9月1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具体标准为:在青岛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8月31日,中国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拓展延伸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了调整。根据最新规定,购买首套住房且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4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且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30万元。此外,对于贷款期限,由原来的最长30年缩短至25年。这些的调整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结语许多人对于“二套房”这个名词都不会感到陌生。那么,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是否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呢?对于一些购房者来说,他们可能会存在一些疑虑。不必担心,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信息,自2018年9月1日起,青岛下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在青岛购买新建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做调整。此外,中国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也发布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对于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不再是难事。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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