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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是不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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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如:合同行为。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是事实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等有关部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拾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单纯的拾得遗失物隐藏起来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当该遗失物所有人要求返还,但是拒绝返还并且该遗失物数额较大的话,会构成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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