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壶运动是古代中国的一项传统礼仪和娱乐活动,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一直延续至清朝末年。这一运动最初是射礼的一种演变形式。由于场地、参与者众多或部分宾客不擅长射箭,投壶便作为替代活动出现,既娱乐宾客,又锻炼礼仪。
在宋代,吕大临在《礼记传》中提到:“投壶,射之细也。”这表明投壶是射礼的细节之一,用于宴饮时娱乐宾客,同时培养仪态和技艺。投壶的仪式在《礼记》和《大戴礼记》的《投壶》篇中有详细记载。进行投壶时,参与者轮流投掷无箭头的矢箭进入壶中,每人投四箭,投中次数多的人为胜,败者则需饮酒作为惩罚。
春秋时期,投壶已成为一种正式礼仪。《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了晋侯与齐侯宴会时曾举行投壶。这表明在国与国之间的宴会中,投壶也是一项重要的娱乐活动。
投壶的规则和仪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化,但它始终保持着与射礼的相似之处。例如,两者都由司射主持,使用《狸首正枣》作为节奏指导。投壶不仅是对射礼仪式的继承,更是对其修身养性意义的传承。清代徐士恺在《投壶仪节》中提到,投壶是射礼的变体,强调投中需将箭矢端首掷入壶内,且需依序投掷,不可抢先连投。投中者有权罚不胜者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