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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辩护的阶段主要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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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1).订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2).与本案有关的文书、票据、信函、材料;(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明文件;(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委托人在开庭前,必须向提交授权委托书,以避免冒用、甚至伪造个人签名打官司的情况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3、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1种观点: 委托律师辩护的阶段主要职责是收集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明确提出:“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之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对辩护律师开始行使辩护权的具体规定,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确定律师辩护权的主要法律依据。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行使辩护职能的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责任。这些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应行使,当然也是全面行使辩护职责的法律依据。2、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这是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查阅、复制卷宗材料和会见的具体法律规定。3、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了辩护律师经同意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收集、调取证据。这是对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行使取证及申请取证权的法律依据。4、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这是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行使辩护权的的又一个方面的法律依据。此项依据对羁押人犯是否采取及怎样采取强制措施、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做了专门规定。6、刑事诉讼法第96条明确赋予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检察机关(包括机关)办案中程序违法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并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7、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这是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据辩护职责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同时强调说明:这是“应字性”的规定,是一个必经程序,辩护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应充分运用和行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做的事情主要有三种:(1)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2)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以便于更好地为他们辩护;(3)律师可以调查取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3种观点: 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后,其主要的职责包括收集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分析案情制定辩护策略、准备辩护材料和参与庭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还有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和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并且可以向人民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此外,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申诉、控告。法律分析在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后,其主要的职责包括以下几点:1. 收集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律师的职责就是调查和收集可能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2. 分析案情,制定辩护策略。在收集到足够证据之后,律师需要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和研究,以确定案情,并制定出合适的辩护策略。3. 准备辩护材料。根据案情,律师需要准备详细的辩护材料,包括书面辩护状、口头辩护稿等,以便在庭审中使用。4. 参与庭审。律师在庭审中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委托人出庭,并为其辩护。律师需要准备充分,以便在庭审中充分表达委托人的观点和主张。”“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之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对辩护律师开始行使辩护权的具体规定,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确定律师辩护权的主要法律依据。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行使辩护职能的法律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责任。这些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应行使,当然也是全面行使辩护职责的法律依据。2、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这是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查阅、复制卷宗材料和会见的具体法律规定。3、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了辩护律师经同意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收集、调取证据。这是对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行使取证及申请取证权的法律依据。4、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这是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行使辩护权的的又一个方面的法律依据。此项依据对羁押人犯是否采取及怎样采取强制措施、变更解除强制措施做了专门规定。6、刑事诉讼法第96条明确赋予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检察机关(包括机关)办案中程序违法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并代理申诉、控告的权利。7、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这是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据辩护职责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同时强调说明:这是“应字性”的规定,是一个必经程序,辩护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应充分运用和行使。为了能够掌握更多能够证明犯罪主体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在辩护阶段,只要犯罪嫌疑人能够自己支付律师费,那么就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辩护。一旦已经签署了委托书,那么在辩护阶段,律师就需要通过任何合法的方式,收集有利于自己委托人的证据。拓展延伸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据收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是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和及时审理的关键。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和都会参与其中。律师有权向申请搜查令,以便获取相关证据。则负责审查搜查令的合法性,并在必要时拒绝搜查申请。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律师和都有责任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律师需要仔细审查证据,并确保所有证据都经过合法渠道获取。则需要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以确定证据是否能够支持起诉。此外,证据收集过程中还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律师和都有责任确保证据收集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律师需要向提供证据清单,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关联性。则需要审核证据清单,并确保证据符合法定要求。总之,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据收集是确保案件公正、公平和及时审理的关键。律师和都有责任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并遵守相应的程序。结语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具有重要的法律职责。他们需要收集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分析案情并制定辩护策略、准备辩护材料,并在庭审中代表委托人出庭为其辩护。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还有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和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还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并申请人民收集、调取证据。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辩护律师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此外,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人民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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