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有人私底下调查我算违法吗

有人私底下调查我算违法吗

来源:99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人侦探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其调查涉及到个人隐私信息,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调查中,必须保护被调查人的隐私权,不得擅自侵犯其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遵守隐私信息保的规定,对调查中获得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保密,禁止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不当用途。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盗窃、侵入住宅、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人侦探条例》第十二条:私人侦探应当严格保守被调查人的隐私信息,不得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不当用途。3.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毁损用户个人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用户个人信息。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第十四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保护个人信息不被泄露、毁损、丢失、被盗用。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人格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总之,私人侦探在调查中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被调查人的隐私权,不得擅自侵犯其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获得的个人隐私信息,必须妥善保密,禁止将其泄露或用于其他不当用途。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在中国调查取证的权力在公检法以及律师,不存在私人侦探拥有调查权之说。二、现实中,有相当部分人员以侦探身份调查相关的证据或其他事实,往往是以商务调查公司等作为掩盖,多半存在灰色、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三、即,私人侦查得不到官方承认,但民间却有有众多人员从事实质性的“侦探”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私人侦探在调查过程中需要获取被调查人的信息,但是需要注意合法性,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侵犯被调查人的隐私权。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人民调查犯罪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案件的秘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案件的证据和秘密。”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规定:“他人依法享有的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四十规定:“人民在执行职务时,不得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因此,私人侦探在调查过程中,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被调查人的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未经本人同意,除司法机关办公需要以外私自调查本人的信息这样做是违法的。公民个人,经法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查询其他公民的个人信息;如果个人未经法定审批程序,私自查询的,肯定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 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犯法。私自调查别人隐私,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任何公民和组织,未经法定的审批程序,都不可以查询其他公民的个人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3种观点: 调查他人个人隐私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