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99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商品房应该怎么样过户手续

商品房应该怎么样过户手续

来源:99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商品房过户需要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3、卖方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应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和成本费;4、等待《房屋所有权证》,然后买受人凭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品房过户手续:1、商品房过户需要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对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3、买方向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向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应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用和成本费;4、等待《房屋所有权证》,然后买受人凭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土地使用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办理商品房屋过户手续是:签署商品房合同,进行网签;交付房款换领收据,缴纳规定税金;交付商品房屋,查房验房;携带身份证件、产权证件、商品房合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领取过户回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规规定。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