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判刑:1、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司法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属枉法裁判但仍为之等条件会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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