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烟草罚款标准是什么1、烟草罚款标准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买卖本法规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1、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4、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烟草违法处罚标准如下:1、贩卖烟草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4、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的情况如下:1、进行交易的物品或者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范围,并且没有相关的售卖许可证证明;2、非法交易物品或者服务的相关证明文件,比如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3、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和批准,私自进行保险、期货、证_的买卖交易行为;4、其他国家不允许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综上所述,根据刑法规定得知,烟草非法经营已经违反了国家规定,属于影响社会治安的严重行为,是要判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并且上缴处罚金的;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有期徒刑将判5年以上,上缴的罚款会更多,甚至是没收个人的全部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对烟草专卖除了暴利税收的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烟草这样的产品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危害性的,如果国家不管制起来,私人制造不能保证品质,假烟泛滥,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危害更大,到时还是会说国家监管不力,不如实行专卖。 至于现在控制烟草的产量,国家要求烟草企业必须降低焦油量,提高烟草质量,保证烟农利益的同时控制产量,所以现在高档烟越来越多,低档烟慢慢都被淘汰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第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双重领导,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第五条 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份的含量。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第六条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烟草专卖管理,应当依照本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烟叶种植和烟草制品生产给予照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烟草新规定有: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二条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分立、合并、撤销,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准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都必须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的生产、批发、零售或特种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否则,其行为就涉及违法或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第三条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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