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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烟违法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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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烟违法行为:1、擅自收购烟叶行为;2、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擅自托运、自运烟草专卖品行为;3、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生产、经营(含: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烟草专卖品行为;4、销售非法生产烟草制品行为;5、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涉烟行为;6、走私、贩卖非法进口烟草专卖品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第三十一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违法,回收香烟达一定数额可定罪。经营香烟需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且只能从国家烟草专卖公司进货,个体商贩擅自收购应属违法行为。拥有《卷烟专卖零售许可证》卷烟经营户,只能通过当地的烟草专卖部门进货,而不能从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手中购买香烟,否则就是乱渠道进货,属非法经营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形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烟违法行为:1、擅自收购烟叶行为;2、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擅自托运、自运烟草专卖品行为;3、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生产、经营(含: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烟草专卖品行为;4、销售非法生产烟草制品行为;5、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涉烟行为;6、走私、贩卖非法进口烟草专卖品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数量巨大的,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第三十一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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