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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草证扣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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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稽查人员就会按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面的记分标准对该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行扣分。对于持证零售户被多次记分或一次记分达6分以上的,除将对其加大监管,会直接影响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再次延续的有效期。对于多次记分或一次记分达12分以上的,视其违法性质和情节严重者,将停业整顿至直取消卷烟经营资格,直接吊销许可证,甚至后期不再给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第三十一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2种观点: 一、烟草罚款标准是什么1、烟草罚款标准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的,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第三十六条 伪造、变造、买卖本法规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什么原则1、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2、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手续完备;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4、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烟草违法处罚标准如下:1、贩卖烟草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4、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的情况如下:1、进行交易的物品或者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范围,并且没有相关的售卖许可证证明;2、非法交易物品或者服务的相关证明文件,比如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3、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和批准,私自进行保险、期货、证_的买卖交易行为;4、其他国家不允许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综上所述,根据刑法规定得知,烟草非法经营已经违反了国家规定,属于影响社会治安的严重行为,是要判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并且上缴处罚金的;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有期徒刑将判5年以上,上缴的罚款会更多,甚至是没收个人的全部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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