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零售高档化妆品不要征收消费税。但高档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包括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都要缴消费税。一般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15%。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计税方法,具体计算公式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税额标准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注意事项: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是30%,高档美容类的化妆品、修饰类的化妆品税率现在调整为1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1种观点: 零售高档化妆品不要征收消费税。但高档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包括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都要缴消费税。一般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15%。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三种计税方法,具体计算公式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公式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适用税额标准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注意事项: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档化妆品消费税计算: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的税率为15%。 一、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化妆品的征税范围: 化妆品是日常生活中用于修饰美化人体表面的用品。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和芳香两类。美容类有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蓝眼油、眼睫毛及成套化妆品等;芳香类有香水、香水精等。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 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成套化妆品等等。 (一)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二)香粉是指用于粉饰面颊的化妆品。按其形态有粉状、块状和液状。高级香粉盒内附有的彩色丝绒粉扑,花色香粉粉盒内附有的小盒胭脂和胭脂扑,均应按“香粉”征税。 (三)口红又称唇膏,是涂饰于嘴唇的化妆品。口红的颜色一般以红色为主,也有白色的(俗称口白),还有一种变色口红,是用曙红酸等染料调制而成的。 (四)指甲油又名“美指油”,是用于修饰保护指甲的一种有色或无色的油性液态化妆品。 (五)胭脂是擦敷于面颊皮肤上的化妆品。有粉质块状胭脂、透明状胭脂膏及乳化状胭脂膏等。 (六)眉笔是修饰眉毛用的化妆品。有铅笔式和推管式两种。 (七)唇笔是修饰嘴唇用的化妆品。 (八)蓝眼油是涂抹于眼窝周围和眼皮的化妆品。它是以油脂、蜡和颜料为主要原材料制成。色彩有蓝色、绿色、棕色等等,因蓝色使用最为普遍,故俗称“蓝眼油”。眼影膏、眼影霜、眼影粉应按照蓝眼油征税。 (九)眼睫毛商品名称叫“眼毛膏”或“睫毛膏”,是用于修饰眼睫毛的化妆品。其产品形态有固体块状、乳化状。颜色以黑色及棕色为主。 (十)成套化妆品是指由各种用途的化妆品配套盒装而成的系列产品。一般采用精制的金属或塑料盒包装,盒内常备有镜子、梳子等化妆工具,具有多功能性和使用方便的特点。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法律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是30%,高档美容类的化妆品、修饰类的化妆品税率现在调整为1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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