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使用权房办理成产权房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单位分配的公房变为个人产权,可以是单位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或者单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关规定,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给个人,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评估、计算、收款、报批等程序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买受人获得的只是房屋和房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在购房款中计算了这两项费用)。我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用途作了如下规定:1、住宅用地70年;2、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4、综合或其他土地使用5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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