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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拖车费用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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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在交警部门决定把违停车辆扣压拖走时,产生的费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而且车辆在拖走的过程中发生损坏,还需要依法承担补偿责任。而关于车辆保管的费用,根据法规规定扣留机动车发生的费用,都是有交警部门承担。如果交警部门通知当事人来办理相关业务和领取机动车,但当事人逾期没有来办理相关业务领走车辆,那么逾期产生的停车费由当事人承担。如何投诉违规停车:1.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每辆奖励100元)2.故意污损、遮挡号牌机动车号牌或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每辆200元)3.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每辆奖励200元)4.酒后驾驶机动车、客运车辆超员。(每辆奖励200元)5.交通事故逃逸,为破获逃逸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每起奖励500--1000元;举报造成1人及上(含1人)死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为破获逃逸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每起奖励5000--10000元。6.举报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车辆(不含公共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的,每起奖励300元;被举报的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对举报人追奖3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2种观点: 车被拖走了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拖车费用不要钱。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警委托社会停车场暂时代管车辆,这种委托行为是交警与停车场之间的事情,与车主无关,即使要交费,也是交警来负担,不应该由车主来交停车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3种观点: 违停打以下电话拖车:1、拨打122。122是国家交通管理机关的联系电话,为广大群众提供报警求助。车主在拨打122报警求助电话时,需要向调度中心提供车辆所停具体位置、以及发生的具体情况,并提供对方车辆的车牌号,交警会联系违停车主,如果联系不上违停车主,则会使用拖车将违停车辆拖走。车位被占拨打122寻求拖车拖走对方车辆时,这个拖车费用先由交警进行垫付,然后交警会对违停车主进行问责,最终费用需要由违停车主承担。2、可以打电话给4S店。一般4S店很多道路救援服务都是免费的,超出合同范围可能会收取一些费用。3、拨打110电话,跟说清楚车辆停下的位置,这样就会跟拖车公司联系。4、拨打保险公司电话请求拖车。如果车辆已经投保,可以直接跟保险公司联系,这样保险公司就会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我国法律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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