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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必须要原告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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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原告不同意取保候审被告可以取保候审吗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需要的取保候审条件才可以。哪些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辩护人的范围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他的辩护人。如何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司法机关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而且获得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自己洗脱犯罪嫌疑有重大帮助。不过司法实践中,很多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不清楚司法机关的审查重点,在申请书中一味的强调犯罪嫌疑人无罪的可能性,最后导致申请不能获得司法机关的批准。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后,不起诉,案子就算了结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一般都是犯罪情节较轻、量刑不重、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如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的话,一般情况下,案件会正常移送至人民、人民起诉开庭,但是也有一些案件,可以依法决定不予起诉。做出不起诉决定分为法定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两种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1种观点: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意味着不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对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的措施,但是前提是需要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保证在国家机关调查案件的时候随传随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会受到一定的约束:(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取保候审不需要先经过原告同意,只需要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3种观点: 一、取保候审还用上法庭吗1、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开庭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案件还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或者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而且经侦查或审查后起诉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这时候只要案件所在阶段的办案机关批准同意该申请即可,不需要开庭审理;(2)如果是侦查机关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该罪名成立的,这时候就会起诉到,如果要申请取保候审的话,就要经过开庭审理阶段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超过取保候审的时间还用负刑事责任吗需要负刑事责任,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就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所以目前检察机关通知过去做笔录属正常情况,如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检察机关认为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依法逮捕并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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