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培训学校校长一职是:你所在学校聘用你后才会有相应的责任或法律责任。在你任学校校长的职务中,如果正常办学,不会出现法律责任的,除非你在职期间,利用职务行骗,诈骗、给学校带来损失或巨大损失后,才会受到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有一定法律风险,备案校长属于培训学校的直接责任主体,如果培训学校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法律事件,可能会导致承担一定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体系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校长的培训,建设培训信息资源库和培训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提高校长依法办学、民主治校、科学管理和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Copyright © 2019- 99spj.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5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