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住建委是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过去简称为建规委,全称为建设规划委员会。也就是建委。 建设局、也就是住建局称参照上款。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九十条 各部、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的行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第3种观点: 一、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不是一个单位1、一样。建设局是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组成部门。具体如下:(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九十条各部、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的行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二、住建局的工作范围有哪些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和法律法规;2、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3、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4、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5、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6、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7、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8、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1种观点: 城建局是市属事业单位,或省属事业单位城建局是行政单位,公务员,但下属单位有的是事业单位。城建局的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其实施。2、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城建大中型建设基础上的规划审查和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翻建指标的管理。3、负责参与城区重要规划工作的管理、审查和协调;指导监督我区规划的实施;从宏观管理上,对重大规划审批基础上进行审定;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4、直接组织我区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工期和质量。5、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建设标准定额,并制定本区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制定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招投标法规;管理悔戚和监督有关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6、指导商品住宅建设;指导全区持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7、主持我区重点工程的规划和初步设计,扩初设计的审查,掌握工程进展情况,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组织重点工程竣工验收。8、负责制定城区近期和长远的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区的绿化建设和与日常的绿化管理。对辽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属及驻区单位的绿化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比等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地区的全民义务植树的任务,检查验收完成全民义务植树任务的情况。9、负责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的贯彻落实;做好本地区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10、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公厕及垃圾排放沟的建设与管理。11、负责城区道路、桥涵、排水沟、护路档土墙、人行路及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12、负责全区集体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项工作,实行行业管理。13、负责城区的森林防火、林内树木的扶育和管护。14、负责宏伟区城市防汛工作,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防汛任务的完成,保证新开河大坝的安全渡汛。15、负责缴纳全局职工的各项保险、公积金,制定劳动定编定员、审批工资奖金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16、负责局属建筑企业的行业领导,行使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17、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各项法规的贯彻执行。18、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工会、武装、保卫、共青团等项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城建局里都有什么职位:如果是在地级市,这是一个正处级单位,当然是老大,副是副处,办公室主任是正科,如果你是副团职转业干部,按目前的安置情况,只可能得到一个副处级调研员的非领导职务,相当于副磨高处,但不是实职。下设市政公用局和园林绿化局或其它局,都是正科级单位,还有几个科。综上所述,城建局是具有主管城镇建设性质的亩贺单位,主要指迅卜派大队负责的市容弊祥市貌。城建局是当地主管城市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当地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本规定所称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2种观点: 住建局和城建局是一个单位。建设局职责调整如下:1、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取消已由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3、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4、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5、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并由城市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6、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7、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 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乡规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3种观点: 城建局是事业单位。城建局属于下属的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既是内的工作人员,也享受财政拨款工资待遇,养老保险费不用自己缴纳,退休待遇不错。城建局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2。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5。负责管理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对全市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6。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定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等相关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8。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9。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0。完成市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综上所述:城建局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推动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以及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城市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报审批。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城市以及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审查同意后,报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报省、自治区审批。第十五条县组织编制县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组织编制,报上一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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