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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位员工下班后在出租房因疾病死亡,这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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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不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四)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范围

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身患职业病;

3、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公外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6、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7、上班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9、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流程

1.职工本人在工作期间受工伤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在基本资料收齐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发出调查通知,以核实相关情况。

3.工伤保险部门会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在20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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