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通常不会主动调查伤者的近期银行流水来作为证据,以证明伤者的伤残程度与实际鉴定结果不符。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伤者提供的收入证明与伤残等级不符,保险公司可能会对此表示怀疑。
1. 工伤鉴定流程包括三个步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和救济途径。工伤认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当工伤职工经过治疗达到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并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时进行的。这涉及到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3.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如果伤残情况在鉴定结论作出后一年内发生变化,工伤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